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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愛得這麼可怕,卻走不了?愛的本質是勇敢,不是害怕

當你發現進入關係迷霧中(參考「為什麼愛得這麼累,卻走不了?你們不是不愛了,只是需要重新找到相愛的方式」 https://www.counseling.com.tw/Articles/2-192,你需要先辨識你所陷入的情境。你可能遇到三種情境:

  • 對方的情緒暴力(emotional abuse):常見的型態有肢體暴力威脅、言語暴力、情緒操控(gaslighting)、情緒勒索(emotional blackmail)等。

  • 自己的不安全感:常見原因有童年情感忽視、成年情感創傷等。

  • 雙方的分歧與爭論:分歧的事可能是價值觀、生活方式或與姻親的關係等。

其中最容易讓你動彈不得的關係情境是第一種當你深陷對方的「情緒暴力」中。你會發現你每天戰戰兢兢地生活著,似乎動輒得咎,因為你害怕會受到傷害。但是你卻會告訴自己,這一切可能是自己所引起的,如果自己能改善,情況就會改變。

為什麼我們會不再相信自己害怕的感覺並看見對方在傷害我們而選擇自我懷疑與自責?情緒暴力,不像肢體暴力會讓你有看得見的傷痕,因此無法驗出可以呈堂有證據力的身體傷痕。但情緒暴力使你害怕使你自我懷疑、使你自責,因而使你無法思考脫困的路徑。你可能感覺到光是思考如何度過眼前的這一天都已經很費力了。正常的情況下,人在關係中可以感到有人相伴的快樂,但你在關係中卻是動輒得咎、害怕、自我懷疑、自責,那這就是你需要驗的傷。

在華人社會裡,我們從小被教育「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左傳·宣公二年》)、「君子求諸己,小人求諸人。」(《論語.衛靈公》)。父母在我們小時候與手足爭執的時候會說:「一個巴掌拍不響,雙方都有錯」。我們很容易在被指責或被否定的時候,就自動地會自我反省。只是當我們被無端指責時,我們卻還要求自己反省認錯,那反而失去了文化傳承想要幫助我們成長的原意了。當我們在反省中跳過了是對方造成我們害怕、自我懷疑與自責的事實,我們反而退化成沒有自我保護能力的孩子。

害怕這個情緒有一個很重要的求生存的功能,就是逃跑,遠離危險。人在遇到危險時會感到害怕,但經過直覺評估過自己的能力後,會有「奮戰」與「脫逃」的策略,還有「裝死不動」的策略以便觀望情勢。除非你曾經受過的傷害是屬於極大驚嚇的,就有可能關閉情緒與進入失憶,就像緊急當機避免燒壞主機,這樣可以暫時在心裡隔絕曾經發生的恐怖經歷避免奔潰。但這只是在很緊急的狀況下,得以暫時地穩住自己的狀態,並非一種可以選擇的生存策略。當你暫時穩住自己的狀態後,你仍然需要正視你所感受到的害怕,並且決定下一步的生存策略,戰、逃或潛伏。

愛的本質是勇敢,不是害怕。當你認清自己在關係中承受的是情緒暴力,你會發現,愛自己、對方與愛家人唯一的方式是勇敢的離開。即使是儒家思想也教導過我們,父子關係裡身為子女被父親過分對待時也要選擇遠離,而不是讓父親承受施虐者的罵名。只要你下定決心,尋求協助,所有讓我們害怕的原因,我們都可一起透過社會資源找到遠離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