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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係焦慮

關係焦慮~是愛,還是不愛了?

 

在關係迷霧中,肢體暴力的情境一旦辨識並克服恐懼是最容易下定決定脫離。當加害者與受害者角色立判,受害者可以透過醫院協助驗傷取證以及透過法律的保護令拉開與加害者距離,必要時也可以尋求社福機構及政府的家暴專線的庇護。因此一旦受害者下定決心,要脫離肢體暴力的情境並不難。情緒暴力(冷暴力)的情境相對而言較困難辨識也較困難下定決心脫離,因為受害人除了恐懼以外,還會形成自我責怪的罪咎感情緒,對方透過情緒勒索、操控,讓傷口可以長時間看不見也說不出口,因此難以驗傷。再加上「以和為貴」的家庭、社會與宗教文化不乏「你會不會想太多」的規勸,而讓受害者陷入自我懷疑的狀態。通常會等到受害者身心症出現時才有機會開始驚覺這傷害的來源,並作出保護自己的決定。關係焦慮則是另一種影響深入可世代傳遞的情境。加害者與受害者的角色常常互換,也可以說,雙方不時會成為受害者也會不知不覺成為加害者。

 

關係焦慮有下列二種起因:

  1. 外在壓力:一方在職場上因工作壓力而感到焦慮,或在家庭裡因子女教養及與姻親相處的壓力而感到焦慮。此時當尋求另一方的安慰時可能因遇到挫折而產生對關係的焦慮。例如,傳統家庭中,丈夫可能因工作不順利,妻子教養子女過程中遇到挫折,夫妻雙方皆需求對方的包容的同時卻也都無力去回應對方的需求。此時雙方可能開始懷疑關係是否穩固而感到焦慮。
  2. 內在模式:雙方各自經歷過父母關係或親子關係的衝突或忽視而產生焦慮,並發展出對他人與對自己的看法以及面對關係衝突的自動化因應模式,常見的因應模式有戰(追)與逃,但更傷害關係的因應模式則是無感(冷漠)理智化插科打諢。每一種因應模式皆起源於一方曾經在原生家庭中受傷的經驗,卻也成為傷害關係的行為,增加對方更多的焦慮。例如,一方在原生家庭中曾經歷被拋棄的感受,會帶著對關係的焦慮,不時向對方尋求關係確認,卻給了對方一種不信任的壓力。而另一方在原生家庭可能經歷過被忽視的感受而習於以冷漠或逃避面對關係的衝突與焦慮,卻反而增加對方的焦慮。

 

這兩種關係焦慮的起因破壞了關係中的信任以及雙方會心的機會,以致於關係不進則退,雙方漸行漸遠。針對關係焦慮,我們可以尋求諮商的協助如下:

  1. 辨識關係焦慮的起因,若焦慮起因於外在壓力,可先各自安頓自己的焦慮,幫助自己回到情緒的容納之窗,不那麼急於先從對方身上得到安慰。再與對方協調彼此傾聽與分享的順序,不求先只求有。
  2. 若關係焦慮起因於雙方內在因應模式,可先辨識自己的因應模式是屬於戰(追)、逃、冷漠、理智化、插科打諢哪一類型。並看清楚其對關係的傷害,以幫助自己更有動機停止這些行為。